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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今年,我省将通过科学有序的教育督导行动,加强校(园)长队伍建设,对49个国家和省级试点县的518名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开展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激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活力,让“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
据了解,开展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是教育督导从“督事”到“更重督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创新举措,难点在于“评什么、怎么评、谁来评、怎么用”,才能切实激发广大校(园)长群体干事创业的热情。
“校(园)长是办学治校的‘关键少数’,四川全省约有2 .2万所中小学、幼儿园,这就意味着有2 .2万校(园)长,他们管理引导着110余万教职工和1300余万在校学生。”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教育厅总督学傅明告诉记者,落实好校(园)长任期督导制度,能帮助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走向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在傅明看来,校(园)长综合督导评估能否取得预期效果,能否成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推动力量,一方面取决于评估工作的专业水准,能否真正为校(园)长的工作把准脉;另一方面,也取决于督导评估结果能否得到足够重视,切实发挥“督”的作用和履行“导”的职能。
“这项工作直接指向‘人’,实施过程必须周密设计,精心组织。”傅明强调,校(园)长的工作成效最终都体现在育人成效方面,但对育人质量和效果的评价,不同主体从不同的立场出发,可能存在较大分歧。这就需要在推进工作中从不同视角综合考量,决不能简单下个“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同时,要统筹使用各类督导、评估、监测、巡察、审计、考核等相关数据信息和结果,避免多头评价、重复督导增加基层负担。”
“教育督导部门必须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切实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间的联动作用,不断强化综合督导评估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教育厅教育督导与审计处负责人说,让校(园)长从履新的那一刻起,就要清醒地认识到,任职后需要接受综合督导评估,主动戴上办学治校的“紧箍咒”,持续强化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据悉,2022年11月,《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实施,四川成为全国7个试点省(市)之一。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经历了先期试点、总结完善、政策研制三个阶段,各试点地区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成效。该项工作将从今年起,进入全面试点的工作阶段,省级相关部门目前正加紧推进省级抽查监测工作方案,确保试点工作既有量的成绩,也有质的保障。同时组建全省专家团队,持续强化从政治高度、从督导维度、从专业角度推动工作,不断积累和优化“督重点工作落实”与“督关键少数履职”协同推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