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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8日在京召开。会议对今年两次征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征集更多优质兵员。
据悉,上半年征兵从2月15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下半年征兵从8月1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征集对象以大学生为重点,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23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23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会议指出,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会议明确,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适龄青年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应征。
会议强调,要突出各级各类毕业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征集,加大技能人才征集力度,征集更多高学历青年、高技术能手、高素质人才;要积极探索精准征兵,开展兵员预征预储,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征兵工作质量效益;要严格落实廉洁征兵双向追责、零报告、监督员等制度规定,持续释放高压执纪的强劲信号;要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组织实施,密切协同配合,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
大学生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