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长出“牙齿” 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才能真落地

2022-05-12 15:27:43 深圳特区报

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廉价使用的学生工已成有的职校、劳务公司赚“人头费”的“摇钱树”——工厂缺人,给劳务公司报价25元每人1小时;劳务找到学校相关人士,给学校22元每人1小时的费用;学校则给学生15元每人1小时的工价。组织300个学生工工作1个月,学校就可“提成”63万元。

《官场现形记》有言:“小处不可大算,一天一两,一年三百六十两。”同理,职校总有一定的规模,且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盘算下来,赚“人头费”的生意自然是长流不断、暴利昭然。理解了这个“发财”的逻辑,我们自然就理解了下面这个尴尬的现实:尽管三令五申,职校实习依然乱象纷呈。

不久前,云南一职业院校17岁学生实习疑似“劳累病死”案件引发社会关注。原本意在提高职业学校学生技能,让职校专业和产业密切接轨的实习环节,在少数地方竟演变为向流水线输送廉价劳动力的“卖人头”交易。

为此,早在2016年4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就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有针对性地设置了实习的底线;去年年底,教育部等八部门又修订了该规定,以1个“严禁”、27个“不得”为实习划出红线。不过,从现实情况来看,似乎仍难以有效禁绝“学生工”乱象。

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当然是学校。

实习乱象归根到底来说,还是职校的内部管理出了问题。没有“母校”要卖“学生工”的心,哪来所谓的刚需与产业链?因此,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让职校实习生有选择权和话语权。到哪里实习、实习什么、责权利关系如何,都应该公开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让依法治校在实习环节刚性起来。零容忍、大罚单,对赚“人头费”的职校一概关停了之,只有罚出痛感,才能以儆效尤。

让法律规定长出“牙齿”,坚守红线和底线,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才能真落地。(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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