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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工信微报发布消息,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拟于2023—2025年分3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通知》强调,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奖励,其中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兵团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其他地级市、直辖市所辖区县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财政部切块下达奖补资金,由试点城市统筹使用。应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安排不低于80%的奖补资金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通过支持被改造企业,由其选择数字化服务商进行数字化改造,可用于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以及咨询诊断等服务支出。企业应注重加强改造深度,着重开展生产制造等相关环节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