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济源市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的公示 播报

2023-06-19 09:22:04 教育厅新闻办


【资料图】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59号)文件精神,在前期自查自评和网报资料的基础上,经研究,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6月26日-6月29日对济源市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现根据工作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9日—6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向教育部教育督导局或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048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785

河南省人民政府 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