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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做好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各项要求,有效实施国家课程,规范开设地方课程,合理开发校本课程。进一步健全课程管理体系,增强学校课程领导力,提高教研机构专业水平,全面提升课程品质,着力构建顺应时代要求、彰显育人理念、兼具河南特色的义务教育课程体系,促进河南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实施办法》明确,学校教学时间安排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要求。每学年共39周。一至八年级新授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九年级新授课时间33周,第一学期复习考试时间1周,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3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可用于集中安排劳动、科技文体活动等。一至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34课时,九年新授课总课时数为9522。小学每课时按40分钟计算,初中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学校在保证周总时长不变的情况下,确定各科目周课时数,自主确定每节课的具体时长。
《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各校要确保国家课程开齐开足开好,特别是劳动、信息科技、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下限。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每周均不少于1课时;班团队活动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课时;书法在三至六年级语文中每周安排1课时。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应体现整体性、开放性、实践性。学校要科学安排课程内容和教学进程,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
《实施办法》强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省级统一命题,优化考试方案,加强命题人员培养和培训,有序完善更新命题专家库,提升考试组织与阅卷管理水平,做好命题质量评估,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区域性“统测”,严禁进行区域内考试成绩排名。学校要规范校内考试评价,增强日常考试评价的育人意识,注重伴随教学过程开展评价,捕捉学生有价值的表现,因时因事因人选择评价方式和手段,增强评价的适宜性、有效性。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增强针对性,丰富类型,合理安排难度,逐步推广使用基础性作业,推进作业评价改革,有效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