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双名计划”培养对象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和校园长,以及教师发展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并指导一线实践的教研员。“双名计划”每一集中培养周期为3年,按照“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统一与个性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综合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培养。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培养对象纳入本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统筹管理,给予其名师名校长等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相应的待遇和支持政策,在课题立项等方面对培养对象予以重点支持。要坚持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使用,结合实际制定专门政策,为培养对象提供平台和锻炼机会,支持保障名师名校长在教育教学、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和办学治校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建立健全分层分类、阶梯式教师成长发展体系。中央财政通过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按照每位培养对象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予以经费支持,分3年拨付基地。(林焕新)
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 基础教育发展 双名计划 教师培训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