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通过 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2022-07-07 14:12:46 深圳商报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下称《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行大学区招生模式,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据了解,2012年,我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在全国率先专门制定社会建设领域地方法规,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实施以后,社会建设的内涵和要求发生了深刻变化,有必要进一步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重新制定一部我市社会建设“基本法”,在发挥纲领性、指引性作用基础上,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

《条例》是国内首部全面落实民生建设“新七有”、全面统筹社会治理各领域、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地方性法规。其中一大亮点是有关推行大学区的规定。《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行大学区招生模式,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完善集团化办学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和配套的考核激励机制。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的具体办法由市教育部门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具体办法由市教育部门会同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记者 陈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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