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丰泽区:2022年秋季初中、幼儿园招生实施意见出台

2022-05-26 16:22:01 泉州晚报

日前,丰泽区2022年秋季初中、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台,明确今年秋季招生原则、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和时间等。跟去年相比,今年招生政策在跟往年保持总体一致的基础上,有一些调整。

初中招生有五个变化

5月25日至28日,组织民办初中及公办初中同步报名。6月16日至6月20日民办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电脑随机派位。6月29日至6月30日民办初中第二批招生电脑随机派位。7月5日,泉州一中东海校区,泉州五中桂坛校区、城东校区,华大附中面向丰泽区电脑随机派位招生。

7月8日至9日,丰泽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扣除已被民办初中及市直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录取的),按区属各公办初中的招生范围,对口直升安排入学,由被录取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7月11日至12日,组织对申请就读区属公办中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登记、审核,统筹安排入学。

今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与去年基本一致,仍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公办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等方式招生;民办初中网上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与去年相比,今年有5个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丰泽区户籍的小学毕业入学条件有所变化。

区属公办初中认定招生服务区域的招生对象由原来根据户籍对口直升入学,调整为必须符合户籍、住房产权证件“两一致”,即小学毕业生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一方的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与住房产权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并且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一方的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

小学毕业生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区属公办初中统一要求为2022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小学毕业生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如果区属公办初中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需扣除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人数),对满足学校招生条件的所有小学毕业生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二是依据政策调整随迁子女就读条件。随迁子女“两证”时间从原来要求1年6个月以上(2021年3月1日前),缩短到半年,两证时间改为2022年3月1日前;“四区人员”子女入学要求,由原要求房屋租赁合同和劳动合同1年6个月以上,改为半年(2022年3月1日前);原要求父母双方或一方需在本区连续缴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改为要求连续在我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时间计算到2022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

三是个别市直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调整。对华大附中的招生范围改为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面向华大街道办事处招收小学毕业生[具有华大街道户籍并于2022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迁入且符合住房产权规定要求,或具有辖区内丰泽区第八中心小学具有正式学籍并实际在读的毕业生招生]。

四是调整民办初中招生要求。今年丰泽辖区5所区属民办初中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只减不增”的精神,今年辖区内民办初中招生在2021年招生计划数的基础上各减少20%。在市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录取后,该区属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数仍未完成的,不再面向外县(市、区)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由我区统筹安排给予补充。

五是进行两项预告。首次向社会发出2023年将尝试探索小学升初中多校划片招生改革政策。2022年市教育局初中招生方案,提出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试点,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我区结合市局文件精神,拟在今年招生文件中对尝试探索小学升初中多校划片招生改革进行预告。非丰泽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含具有丰泽区学籍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申请入读丰泽区属公办初中,要求其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需持有在我区“两证”[证件签发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在有效期内],2023年秋季开始,需增加连续在我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时间计算到2022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

幼儿园招生 细化“三一致”条件

今年丰泽区幼儿园招生时间为6月20日,各公办、民办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7月5日—7月6日,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6月6日—7月5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登录网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子女入学申请;8月1日前,基本完成招生。

今年该区幼儿园招生办法总体上与去年一致,主要是做了以下两方面调整:

一是细化明确公办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简称“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

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如下: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他形式取得房产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幼儿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

二是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有所调整。根据新修订出台文件精神,市级认定的第三、第四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属优质公办幼儿园就读。与去年相比,今年所依据的政策文件有变化,第三、第四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不同,第一、第二、第五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保持不变。(曾聪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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