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萨市林周县公安局组织法制大队深入林周县中学开展以“青春自护 有你有我”为主题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宣讲民警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暑假期间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法律知识,用严肃而不失诙谐的语言,结合身边的真实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六大”保护等内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针对暑期道路交通出行,宣讲民警着重提醒,切勿无证驾驶摩托车、乘坐非法营运客车、乘坐超员和违规载货营运车,切勿乘坐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等非法载人车辆。倡导学生把法律和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要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使宣传活动在走进学校的同时,也走进家庭。
通过此次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师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了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刘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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