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四川省教育厅拟于近期开展四川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暨“师生健康”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执行单位。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提供方参加,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四川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暨“师生健康”主题宣传活动
二、经费预算
30万元(不含)人民币以内
三、比选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近三年内有大型活动承办或媒体宣传成功案例;
(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服务要求
围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师生健康”主题完成活动设计、策划、执行和推广,含活动举办所涉及的场地、物料、布置、氛围营造、流程策划等,执行方应充分做好活动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所有方案需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报名及材料
参与比选单位应提供申请函、报价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公司财务制度以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活动整体策划方案、项目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及近3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参与比选单位所提交的材料应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比选申请材料须于2022年11月 18日18:00前送至四川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办公楼815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将不予受理,报名成功资格不能转让。
六、其他
(一)比选资料递交时间截止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选。鉴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避免交叉接触传染,我单位将以电话方式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所提交材料不再退回。
(二)活动须于12月10前完成,具体实施周期及时间节点可能因为疫情、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调整,供应商应根据疫情、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影响及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供应商应综合考虑相关风险。服务期限为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作履约完成之日止。
(三)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 028-86110854。
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11日
四川省教育厅 具有良好 商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