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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委案件规定
对于监察委员会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以下三类情形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提前介入:(1)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分歧的疑难、复杂案件;(3)其他需要提前介入的案件。
检察院提前介入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应当在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调查终结移送起诉十五日前,经监察委员会书面商请后进行。
哪些案件需要检察院介入
1、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监察委员会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以下三类情形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提前介入:(1)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分歧的疑难、复杂案件;(3)其他需要提前介入的案件。
3、下列刑事案件可以由检察院进行侦查: 贪污 贿赂犯罪案件。 国家工作人员的 渎职犯罪 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须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为前提。
以上就是小编对检察院介入是什么情况的相关信息分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