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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国有企业混改过程中,企业广大员工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涉及到每一个人的利益,员工的权益到底如何维护?这个问题这几年来经常遇到。多年混改经验让我深深感到现在很多国企混改中发生的问题,虽然最终表现为不同当事主体之间观点看法不一致,核心还是在改革方案,编制顶层设计阶段就埋下了争议的隐患。
混改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发生争议,民营企业作为法人,维权能力相对较强,可以基于合同、公司章程、公司法、民法典等积极维权,有完整的维权路径可以遵循。相较而言,职工维权困难重重。
对侵害职工权益的争议而言,虽然绝大部分国资央企混改中对职工权益的维护都做到位了,但还是有很多国有企业严重损害了职工合法权益,导致职工出现了很多问题,乃至引发了极端事件的发生,社会的稳定也受到严重影响。这种乱象如果不采取措施解决,必将影响改革发展的大局,甚至影响很多企业继续推行改革这项工作。
涉及到损害职工权益的类型有很多,我们主要就国企混改过程中职工安置补偿的问题进行讨论。在国企混改、处理两资两非过程中,都涉及到职工安置补偿问题,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很多国资央企混改中居然没有为职工提供安置补偿方案,也没有准备计提职工安置补偿费,导致职工因为种种原因失去工作,却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二、前因后果
接下来,通过一个案件看看类似争议纠纷是如何发生、怎么处理的?原为天津法院审理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轻工集团”)、天津家具五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具五厂”)等合同纠纷的判决书,这个案件刚刚在法院裁判文书网披露出来。
渤海轻工集团是国有集团公司,家具五厂是原国有企业、现混改企业,还有一方是天津菜篮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篮子公司”),是一家混合所有制企业。次案也是典型的国企混改案例。
(一)家具五厂混改基本情况
天津家具五厂作为一家老牌的国有企业,始建于1927年,拥有九十几年的家具生产历史,具有非常高的行业地位,是中国家具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天津家具协会副会长单位,作为老字号名字朴实无华,但背后底蕴深厚。
在市场经济冲击下,传统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导致家具五厂难以生存,更别说正常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渤海轻工集团作为公司大股东,100%持有公司股权,决定对家具五厂进行混改。
家具五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亿元,由渤海轻工集团持有100%股权,经过长期准备,履行了混改方案的内部决策审批程序以后,2020年9月,渤海轻工集团作为转让方,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方式将家具五厂70%的股权挂牌转让,最终菜篮子公司作为受让方入选,渤海轻工集团与菜篮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价款金额为6510万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家具五厂股权结构由渤海轻工集团100%控股转变为菜篮子公司控股70%,渤海轻工集团持股30%,成为一家典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而家具五厂就由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
(二)人员安置方案中约定设立职工安置风险保障基金
在家具五厂混改过程中,按照规定编制人员安置方案,经过家具五厂职代会审议通过。根据该方案,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家具五场要设立职工安置风险保障基金,该基金履行足额向职工支付保障的各项义务。家具五厂必须按时足额向专用账户缴付保障基金,并按照规定设立、管理、使用保障基金。
保障金额度为此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家具五厂及其控股企业职工截至此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前一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平均工资计算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之和,初步测算该金额约为601万元。
由家具五厂委托第三方机构开设专款账户进行管理,家具五厂如何支付保障基金呢?根据安置方案,家具五厂在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之后30个工作日内缴纳保障基金总额的20%,划入第三方管理机构设立的保障基金账户,此后每一年都要缴纳20%到该账户,5年全部交清。不过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做出缴纳保障基金各项承诺的主体是菜篮子公司。
(三)家具五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第三方机构缴付保障基金
相关协议签署完后,2020年10月22日家具五厂办理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但是,后续家具五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第三方机构缴付保障基金。
渤海轻工集团在多次催促菜篮子公司、家具五厂无果后,2022年5月31日正式向家具五厂发出《关于天津津酒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工业微生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天津家具五厂有限公司交纳职工风险保障金的函》,指定天津渤海国有资本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管理机构,做好“保障金”专户开立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资金交纳等各项工作。
2022年6月16日,渤海轻工集团向菜篮子公司、家具五厂发出《关于天津市家具五厂有限公司交纳职工安置风险保障金的函》,明确天津渤海国有资本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津研众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设立职工安置风险保障金专户,请家具五厂按照协议约定将保障金总额的40%,即人民币251万元(根据基准日为2020年10月31日家具五厂人员信息采集表测算),于2022年6月30日前拨付至专项账户。但是发函之后依然石沉大海,菜篮子公司、家具五厂均没有予以答复。
朱昌明
阳光时代合伙人
国企混改中心负责人
李建鹏
国企混改中心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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