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传销穿上“马甲”,你还认得出来吗……

2023-08-08 11:13:01 BRTV蜜蜂计划

追逐财富的方式多种多样。在形形色色的模式中,隐藏有一种荼毒贻害社会多年的犯罪行为,那便是传销。


(资料图)

传统观念上的传销活动,大家通过过往一些新闻可以了解到这样的场景:一间简陋不堪的出租屋,满屋子的人群挤在其中,同吃同住,每天上着“成功之路”的鸡汤课,喊着“今天一堂课,明天一栋楼”的“发家致富”口号,同时伴随着非法拘禁、诈骗、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的滋生。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新型传销活动披上了网络“马甲”,违法犯罪活动愈发具有隐秘性,稍不留神就可能堕入传销陷阱。在此,小云提醒大家:远离非法传销,警惕高利诱惑!

案情介绍

A、B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以会员制的方式销售公司代理的化妆品、保健品、护肤品等产品,客户缴纳费用购买一定额度产品后可获取会员资格。两公司通过培训会、授课等途径不断推广产品、发展会员,由低到高对会员设置多种级别,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与营业额作为计酬、返利依据,促使会员不断发展低等级会员以牟取利益。

被告人周某某、吴某某(均为化名)等7人加入公司后,通过培训会、授课、组建微信群等方式不断发展低等级会员。直至2021年12月30日,七人均达到较高级别,各自发展的下线层级在17层-26层不等,下线会员数在636名-1735名不等。

2022年11月21日,我院依法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上述7人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我院全部公诉意见,于近期依法作出判决。

检察官说法

近几年,传销活动往往以创业的名义,再经过新概念、新名词包装,如“区块链”“虚拟货币”“拼团”“共享”等,使得其具有很大的迷惑性,但其本质仍然是传销。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传销:

1.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2.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3.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

提示:

本案中,被告人周某某、吴某某等人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层级、人数已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依法应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检察官提醒

网络传销作为传统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变种,在具备传统传销的典型危害性的同时,虚拟性、便捷性也更突出,具有发起方式灵活、传播速度较快、参与人员广泛且隐蔽等新特点。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会使得众多传销参与者血本无归、倾家荡产,同时也会严重冲击社会诚信伦理道德体系,严重扰乱互联网市场秩序,给社会稳定带了极大挑战。

温馨提醒大家,要提高对传销活动的识别意识及能力,特别是对于传销活动宣传的高额回报要保持清醒认识,不要被“高额回报”迷惑双眼,导致害人害己。在发现传销活动或疑似传销活动后,要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反映,以防自己或亲友陷入传销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