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方式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税务窗口、自助终端、电子税务局、河北移动APP、冀时办APP、经办银行等多种渠道办理。
(相关资料图)
二、参保及缴费流程(以“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为例)
(1)已参保人员缴费流程:参保人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后,依次选择“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图片验证码”提取信息后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进行缴纳。
(2)新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所辖村或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在微信“河北税务”公众号按照缴费流程自主完成缴费。
(3)补缴以往年度保费的参保人须在2023年9月25日前到村协办员处填写《补缴申请表》,填写《补缴申请表》的次月在微信“河北税务”公众号按照缴费流程自主完成缴费。补缴往年保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4)2023年度,身份证信息为1963年出生的人员不再缴费,可直接办理待遇申领手续,提交待遇申领表享受养老金待遇。
注意:参保缴费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在押服刑人员、现役军人),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三、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7个档次,即:每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按年度参保缴费,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缴费档次。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过期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四、困难群体代缴
(1)根据冀人社字【2021】65号文件要求,具有我县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致贫返贫监测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如遇我省提高最低缴费档次,贫困人员仍保留100元档次缴费。
(2)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政策规定每人每年100元的档次享受政府代缴。
(3)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和一、二级重度残疾等缴费困难群体数据以民政、县乡村振兴局和残联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参保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特殊身份的材料。
五、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六、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133元。由政府支付。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七、注意事项
1、每年两次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认证工作完全免费,资格认证关乎每个待遇领取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早认证,逾期未完成认证的将暂停待遇。
2、死亡或判刑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其家属应于7日内上报乡镇社保经办机构,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涉嫌冒领社保基金的,需退还多领取的社保基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家属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