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央视网在其网络平台上,特意发了一段17秒的视频,这段视频是白岩松谈论有关“房屋公摊”问题的。
视频中,白岩松说,一名女子买了一个69平的公寓,公摊面积居然达到了37平。超过了50%的公摊面积,合不合理呢?
接下来他说的重点来了,他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房地产产业目前处于艰难转型的时期,可不可以彻底解决一些,包括公摊面积太大在内的“老大难”问题,按套内面积来销售。
这里有两个重点:
一是承认了现在房地产处于艰难时期;
二是将“公摊面积”定义为了“老大难问题”。
既然是问题,现在又到了一个关键时期,是不是正好借此机会解决它呢?
要知道这可是央视专门发的视频,而且整个视频虽然很短,可指向却十分的明确。
公摊的来历:
在2001年的时候,原建设部颁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商品房可以按照套(单元)、套内面积、建筑面积三种方式来计价。
然而受到香港商品房制度的影响,我们的房屋销售基本上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价。
对于这种方式,购房者都有不少的怨言。于是,早在2008年,北京就发布了《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其中的一条规定就是:
新建商品房转让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可惜的是,这一条规定并没有有效的实施下去。
反而是重庆,在2002年就明确规定了:
商品房现售和预售均要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标准,开发商须在买卖合同、商品房产权证上写明共用部分及设施。
这在当时的国内算是走在了前列,但是同样可惜的是,这项规定也没能始终如一的坚持到现在。在2010年的时候,出于“多方面考虑”之下,重庆只好修改规定,与国内普遍的“建筑面积计算方式”接轨。
现在央视在这个特殊的时期里,重新提出这个问题,看这样子是打算彻底解决一下了。
(如果喜欢,请点个“关注”!)
#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