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榆次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为促进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榆次区现征集高校毕业生及城乡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 就业见习人员范围
(一)2022年及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二)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
(三)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四)符合见习条件的人员一般应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参加就业见习。
二、报名组织
未就业青年申请就业见习,实行自愿报名,同时应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和相关专业要求。
(一)报名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见习单位审核,复印件见习单位留存);
(二)城乡失业青年需提供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或相关证明。(原件见习单位审核,复印件见习单位留存)。
三、签订协议
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双方签订《山西省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填写《榆次区就业见习申请表》。
四、见习期限及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二)见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980元。
(三)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不低于保额85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报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各见习单位 (附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表)
六、见习生上岗时间
见习生报名后,经由见习单位审核认定后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时间从签订协议时间算起。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1.榆次区2023年第一批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岗位征集需求表
2.榆次区就业见习申请表
3.山西省就业见习协议书
4.就业见习鉴定表
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