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培训项目承担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要求,2023年我省将继续开展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等省级培训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内容
(资料图)
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省级培训及教师企业实践项目主要面向职业院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的专业课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和班主任(辅导员),主要内容包括:
(一)骨干教师省级培训
1.专业课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原则上以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为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政策解读、师德修养、专业教学理念、专业教学实践、专业技能提升等。
2.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等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内容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政策解读、师德修养、职业教育理念、新课程标准、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研究等。
(二)班主任(辅导员)省级培训
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和高等职业学校辅导员。新任班主任研修班培训对象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新任或拟任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研修班培训对象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具有6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班主任,学管干部研修班培训对象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各级学生管理干部,综合素养暨班主任能力大赛专题研修班培训对象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需要提升综合素养及有参加班主任能力比赛意愿的班主任。辅导员综合素质提升班培训对象主要面向高等职业学校专职辅导员。培训内容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政策解读、师德师风建设、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职业生涯规划、班级和学生管理、班主任与辅导员能力大赛等。
(三)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55周岁以下、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实践内容主要包括: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紧密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科学规划设计培训内容,突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新政策、新标准的宣传解读、课程思政育人格局的构建、“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三教”改革等重点内容,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水平。
二、培训方式和学时
培训采取“师带徒”模式、“技能培训+顶岗实践”、集中面授、网络研修、案例研讨、互动体验、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专业课教师培训每期时间不少于160学时(其中网络研修和实习实训时间分别40学时);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每期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其中网络研修40学时);班主任(辅导员)培训每期时间不少于80学时;教师企业实践项目每期时间不少于240学时。
三、名额分配
(一)骨干教师省级培训
1.各培训基地承担的省级培训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中职)省级培训计划分配表(省级培训基地)》(见附件1)的安排,严格按计划分配指标确定本地、本单位参训人员名单,每所学校每个专业(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人。各高等职业学校根据《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高职)省级培训计划分配表(省级培训基地)》(见附件2)安排,结合学校师资培训工作规划推荐教师参训,每所学校每个专业(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人。
2.各地市承担的省级培训
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教育局申请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了2023年由各地承担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任务(见附件3)。各地承担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任务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开展,纳入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整体规划。
(二)班主任(辅导员)省级培训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班主任(辅导员)省级培训计划分配表》(见附件4)的安排,按计划分配指标组织中职班主任参加培训。各高等职业学校组织专职辅导员参加辅导员综合素质提升班培训,每所学校每个培训班原则上不超过1名。
(三)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计划分配表(中职)》(见附件5)的安排,严格按计划分配指标确定本地、本单位参训人员名单。各高等职业学校根据《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计划分配表(高职)》(见附件6)安排,结合学校师资培训工作规划推荐教师参训,每所学校每个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人。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在分配本地各类项目教师培训名额时,要尽量向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倾斜。
四、工作程序
本次培训报名及审核工作使用教育部“师资培训管理系统”(http://202.113.245.38:8280/train/ ),并参照以下工作程序组织报名及审核工作。
(一)报送培训方案、发布编班计划(5月18日前完成)。各项目承担单位及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教育局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制定承担相应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7),提交省项目办邮箱jpypxb_s@163.com审核备案,并按省项目办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备案通过后,及时登录“师资培训管理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完成编班。
(二)落实参训人员,组织学员报名(5月24日之前完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依据分配名额于5月24日前将参训人员汇总表(见附件8)Excel版及加盖公章后的PDF版发送至省项目办指定邮箱jpypxb_s@163.com,并于5月19日至5月24日组织参训人员在“师资培训管理系统”中完成报名工作。省项目办将统一进行审核调剂,确定最终参训人员。
五、工作要求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遵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28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一)规范经费使用。各地教育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谁承担、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培训经费(含师资费、食宿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等)从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参训学员参加培训活动的往返交通差旅费由其所在单位依照相关规定报销。
(二)严格培训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参训学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严肃学员纪律,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参训学员考勤及培训考核工作。要加强培训日常管理与服务,为培训班至少配备1名专职班主任负责培训班日常管理,做好学员的后勤服务。
(三)加强考核评价。培训期间,项目办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培训结束后,将对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管理、项目绩效以及学员报到率、结业率、学习过程、学习成效、培训满意度、考核优秀率等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培训项目评选的参考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在培训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及时向省项目办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及总结评价等相关材料。
省教育厅联系人:庞 曼 0371-69691788
省项目办联系人(报名咨询):刘 鑫 0371-65900907
任慧婷 0371-65909840
附件:1.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中职)省级培训计划分配表(省级培训基地)
2.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高职)省级培训计划分配表(省级培训基地)
3.2023年各省辖市承担的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任务分配表
4.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班主任(辅导员)省级培训计划分配表
5.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计划分配表(中职)
6.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计划分配表(高职)
7.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等省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8.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等省级培训工作参训人员汇总表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