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4-04 10:17:09 教育厅办公室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40号)精神,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6号)有关要求,加强我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就业育人”水平,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资料图)

发挥工作室的引领辐射作用,将先进的就业创业指导理念、成果、模式、经验进行推广,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助力实施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培优计划和做好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提升我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育教学水平。

二、遴选数量

2023年面向全省普通高校继续评选5个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

三、申报条件

(一)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道德修养,对就业创业教育工作有情怀、有担当,在我省高校就业创业教育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2.具有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备扎实系统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创新创业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国家和我省就业创业政策,具有就业创业指导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在就业创业指导岗位工作8年以上为我省就业创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4.具有较强的组织、规划、调查分析和实践指导能力。

5.非现任校级领导。

6.近5学年就业创业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课时/学年。

7.参与就业创业相关教材编写工作,担任主编或副主编。

8.在就业创业理论研究、实践指导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具有示范效应,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完成就业创业相关的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限前两名);

(2)完成就业创业相关的省级科研项目或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限前两名);

(3)完成高校就业创业教育相关的精品课程、一流课程等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入选河南省就业创业金课(课程负责人);

(4)指导学生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并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省级一等奖(须为第一指导老师);

(5)指导学生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并获得国家级银奖以上(指导老师排名前二)。

9.同一学校已有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工作室其他成员条件

1.成员均应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师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履行相应职责。

2.从事就业创业一线工作3年以上的辅导员、专兼职教师、管理人员。

3.有就业创业大赛项目指导经历,荣获省级奖项的优先考虑。

(三)工作室建设条件

1.团队建设。主持人负责组建团队,团队梯队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相对稳定,每个工作室成员共8-10人;主持人所在高校人员不得超过50%,其他成员来自我省其他高校(原则上1校不超过2人);团队成员中至少有5人具有就业创业序列中级(含)以上职称;适当吸纳一定比例的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一人只能参与一个工作室的申报工作;已参加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在条件成熟时可脱离原工作室申报工作室主持人成立新的工作室。原则上同一所学校只能申报一个工作室。

2.研究方向。工作室分为5个研究方向,分别是就业创业指导教育教学、就业创业实践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质量评价反馈研究、就业创业教育理论研究(师资能力提升),每个工作室最多可以选择两个研究方向(评选时按研究方向分类选定工作室)。

3.场地条件。有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及活动场所。

四、遴选程序

(一)主持人申报。主持人按要求组建工作团队,团队成员经所在学校同意后,由主持人填报有关材料报所在高校推荐。

(二)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对工作室的主持人、拟组建的团队配置情况和建设基础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学校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省级评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通过审阅材料、实地考察、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文公布名单。

五、支持政策与措施

(一)宣传推介。对于评选出的工作室,省教育厅将予以授牌,并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参与我省就业创业师资培训、教研及交流活动。总结推介名师的教育思想、教学方法和优秀教学成果向全省推广,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向名师学习,真正起到引领辐射作用。

(二)经费支持。由省教育厅一次性给予8万元经费支持,用于团队组建、教学研究、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主持人所在高校自工作室建设第二年起,工作周期内每年配套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

(三)保障措施。入选高校要积极做好工作室的创建工作,为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基础设施、活动平台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特殊支持。我厅将在就业创业类教改课题和科研项目的立项中,对于工作室的主持人可以不占学校推荐指标直接推荐,对于工作室成员可以优先推荐。高校要把名师放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纳入学校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范围,在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进行重点培养支持,形成有利于名师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室职责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工作室要制定发展目标、工作方案及成员考核细则等内容, 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推进成员成长计划,促使每位成员尽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项目指导能力和科研能力,推动成员的专业化成长。

(一)教学引领。定期进行教研和交流活动,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工作室成员所在高校年轻教师成长,提升工作室成员所在高校就业创业教育教学工作质量。

(二)理论研究。以工作室研究方向为基础,发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针对就业创业理论与政策进行专题研究。

(三)课程研发。完善就业创业课程教学体系,增强就业创业教育的鲜活性,打造一批就业创业精品课程。

(四)培训指导。参与项目指导,为省级就业创业类高水平竞赛的项目团队提供专业教师指导;参与师资培训,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师资培训工作中担任师资。

(五)咨询服务。针对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指导,为学生开展团体咨询或一对一个体咨询服务,建立科学有效的咨询服务体系。

(六)其他。承担省教育厅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考核管理

严格落实工作室管理及考核制度,省教育厅学生处每年对工作室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一个工作周期结束进行期满考核(每个工作周期5年)。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详见《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附件4)。

八、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申报书(word版);

2.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信息汇总表(word版);

3.主持人其他支撑材料(电子版)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注:所有支撑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档);

4.主持人20分钟讲课视频(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500M,刻录光盘或U盘拷贝)。

5.纸质材料包括“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申报书”盖章原件,“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信息汇总表”盖章原件及主持人支撑材料打印版各两份。

(二)申报时间:

各高校须在4月11日前,将上述1、2、3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5项材料用EMS寄送到指定地址。

联 系 人:钱鹏俊 张琳琳 0371-61179322 13526874369

电子邮箱:ZYNLJS607@163.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81号,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A607房间

附件:1.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申报书

2.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信息汇总表

3.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

4.河南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