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022-09-26 10:38:44 南方教育时报

日前,上海市教委、市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扩大优质师资覆盖面,明确提出将加大推进教师流动力度。

按照文件要求,上海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10年、距离退休超过10年的,应列入符合流动条件范围。每年流动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接受优质师资的课时覆盖面不低于总课时数的10%。

此外,上海还要求小学一至三年级配备专兼职思政课教师,小学四五年级和初中各年级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配备,有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要配备1名专职特教教师。

上海7部门 教师流动力度 优质师资 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