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情况调研。记者获悉,去年5月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以来,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执法不公、机械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累计受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98件,制发检察建议书7份,采纳率100%。
去年,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与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各自职权优势,共同探索试行“人大+检察”联动监督工作机制,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互相促进,互为补充,形成监督效果“1+1>2”的叠加优势,构建“以监督促监督”的监督新格局。
检察官进校园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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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协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其中,行政检察肩负着监督公正司法和促进依法行政“一手托两家”的双重责任,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推进法治惠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5月,该院与惠阳区委办、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形成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监督、行政机关积极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加强沟通衔接、司法行政机关协同监督的制度体系,建立起“年度报告”“违法提醒”“联席会议”“责任追究”等机制,以实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惠阳建设”的目标。
在落实最高检部署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大专项活动的同时,惠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延伸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触角,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聚焦社会治安领域,开展该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小专项活动,共受理此类案件21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
针对调查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果断作出监督的同时,切实回应当事人合法合理诉求,组织座谈会、检察听证促进矛盾化解。在邹某申请监督案、某文化公司申请监督案等4起案件中促成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既解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法结”,又解人民群众、企业的“心结”,达到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法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惠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证据审查及若干疑难问题认定”主题宣讲。
监督工作纳入惠阳人大重点调研项目之一
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作为两种重要的权力监督方式,探索建立“人大+检察”联动监督工作机制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现实需要,通过两种监督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各自职权优势,互相促进,互为补充,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结合一年来的实践探索,在深入调研并结合新形势需要进行修订后,今年8月,正式印发了《关于建立人大监督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
紧盯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发挥人大监督实效。根据办法,明确将“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情况”列为共同开展联动监督的事项之一,并强调“对拒不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未按时反馈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无正当理由不落实检察建议、不及时纠正违法情形或者不及时行使职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监督来进行督促整改。
聚焦执法不公、机械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切实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到目标一致、同向发力,在依法监督环节共同参与、同频共振。
监督工作开展至今,全区累计受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98件,制发检察建议书7份,采纳率100%。今年,该项工作也纳入惠阳区人大常委会重点调研项目之一。
探索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有效路径
调研座谈会上,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就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全面汇报。
惠阳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虽然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四大检察”中行政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存在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督方式比较单一、线索挖掘难度大、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等困难和问题。
就如何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进一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有效路径、做实做细检察监督工作,人大代表们建议,惠阳区人民检察院要积极争取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加强同各行政机关的沟通、衔接和协作,同向发力,提升监督效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动行政机关主动自查自纠,共同做好行政违法行为处置、问题整改、矛盾化解、诉源治理等工作。要更新办案理念,树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意识,推动办案模式从“个案为主、数量驱动”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转变。要充分利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将其作为畅通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的高效渠道,合理管理和拓展完善平台各项功能,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平台案件录入情况,提高有关单位对“两法衔接”平台的重要性认识,确保其能真正发挥作用,更好地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许文昌 通讯员惠阳人大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