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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6月9日讯(通讯员 朱辉)高青县司法局深入推行法律援助“援调对接”工作机制,坚持“调解优先、援助兜底”的原则,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无缝衔接、左右联动,构建立体化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调解人性化、低成本、易操作、时间短、效果好等特点,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坚持调解优先,按照调解工作有关要求启动法律援助诉前调解程序,法援律师全程参与调解,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尽最大努力促使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达到节约法律诉讼成本、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等多重实效。
按照“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工作要求,对特别复杂、疑难、不适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案件,实行“申请、受理、审核、指派”无缝衔接模式,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导入诉讼程序,并给于立案、开庭、判决、执行等一系列环节,为申请人提供全周期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制度,不定期组织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解决矛盾纠纷能力,提升“援调对接”工作质效。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案例解说等方式,使群众充分了解援调对接工作优势,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手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共组织开展“援调对接”宣传活动9场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800余人次,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37件,通过非诉方式调解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9件,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下一步,高青县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好法律援助在服务困难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兜底”作用,深入推行“援调对接”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和为民服务质量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