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深圳大学社会科学部、法学院和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主办的“深圳大学第四届竞争法和竞争政策理论研讨会”近日在深圳举办。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浙江理工大学、郑州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广西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高校、政府部门、数字企业和知名律所的70余位专家学者以“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竞争法治”为主题展开深入研讨。
会议开幕式由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叶卫平院长主持,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刘俊在致辞中表示,法学研究要遵循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根据社会实际需要研究问题,逐步抽象出经济法基础理论体系,并期望深大能成为全国经济法和竞争法研究的重要基地。
特聘教授王晓晔认为,构建统一大市场仍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切实发挥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作用。本次研讨会旨在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号召,为市场公平、自由竞争提供法治保障。
与会学者围绕主题积极发言,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李友根教授认为,合同涉嫌垄断不应成为否定可仲裁性的理由,并在此基础上探索了完善经济法、反垄断法实施路径的方案。浙江理工大学王健教授提出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需建立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等建议。武汉大学孙晋教授以“新反垄断法与全国统一大市场”为题展开探讨,认为反垄断法与统一大市场建设关涉甚重,但反垄断法并非万能,仍需构建与相邻法的协同作用机制。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局长洪隽以“关于互联网平台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实践与思考”为题,对深圳市执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提出全链条监管等制度建议。华东政法大学徐士英教授认为,统一大市场建设关键在于从政策、市场、民生维度切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林平院长认为,数字经济发展应以“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为主旨,在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建立激励相容的鼓励机制,着力提升政府的学习能力。
与会专家还针对经营者集中控制、垄断协议和涉及数据的竞争法规制进行了深入研讨,对切实发挥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作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周国和)
政府的学习能力 深圳大学 第四届竞争法和竞争政策理论研讨会 制度性交易成本